(吉隆坡9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称,他未针对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被汇入其户头一事报警,是不想要干扰当时已经在进行的调查。
他说,在砂拉越报告和华尔街日报爆料其户头藏有被挪用的资金后,反贪污委员会和一个包括了总检察署、反贪污委员会、国家银行和皇家警察的联合调查小组就对此展开了调查。
“我当时没有报警、发出公开声明或是采取任何行动,是因为我不想要干扰或是企图干扰正在调查此案的执法单位,我将会等待调查结束。”
他补充,反贪污委员会在2015年12月向他录取口供,随后总检察长在2016年1月宣布他在此案上无罪并结案。
将传召阿班迪
他坚称,阿班迪的调查结果是正确无误的。
辩方律师随后要求将时任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当年的文告列为证物,但主控官拿督希淡峇兰因该文告的真伪无法被确认而提出反对。
因此辩方律师表示将传召阿班迪出庭供证。
纳吉完成书面证词
今日是纳吉是第三天自辩,他于今日下午约4时,念完了其厚达243页、涵盖了317条问题和答案的宣誓书。
另一方面,基于纳吉一再强调重要文件被人冒签而无法确认文件的真伪,控辩双方就是否传召鉴定专家一事展开激烈争辩。
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益表示,希望传召鉴定专家以确认数份文件是否出现冒签的状况。
但希淡峇兰缺认为,既然辩方一开始就发现文件有冒签的状况,早应提出传召鉴定专家的申请,现在才提出要求犹如突击行动(ambush)。
之后双方就“突击”一词的诠释各执一词,在法官纳兹兰的介入下才平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