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1日讯)联邦法院周一驳回土著权威党副主席莫哈末凯鲁阿占挑战华小和泰米尔小学违宪的准令申请,裁定本案不成立!
联邦法院法官丹斯里阿兹哈莫哈末是以程序错误为由驳回这项申请。
他在判词中指出,联邦宪法第74(4)条已给予国会明确的权力,而联邦宪法第9附录也赋予国会通过包括教育在内的法令。
他说,教育应该有广义的诠释,这包括了教育制度如设立华小和泰米尔小学,而不只是以国语作为媒介语而已。
“因此,援引联邦宪法第4(4)条文在联邦法院提出准令申请是不正确的,这是个误解(此条文的意思)。”
此外,他也指示莫哈末凯鲁阿占使用正确的法律程序,即应入禀高庭法庭提出挑战申请,而不是直接入禀联邦法院。
莫哈末凯鲁阿占是日前向联邦法院申请挑战《1996年教育法令》第17条文和第28条文违反联邦宪法第4(4)条文,即国会是否有权通过同意政府设立华小和泰米尔小学的法令。
在案件入禀后即引起一片哗然,多个华团和印裔团体都纷纷做出谴责,并决定介入此案,其中包括董教总、华总、华文理事会和泰米尔基金会等。
此外,一些政党如行动党、马华和国大党也申请介入此案,身为前教育部副部长的马华总秘书拿督张盛闻和国大党中委拿督卡玛拉纳登今日也有出席听审。
土权党要入禀高庭
土著权威党副主席莫哈末凯鲁阿占代表律师沙哈鲁丁表示,其当事人将会继续将此案入禀高等法庭进行挑战。
“我们将会研究法官的判词,再决定我们的下一步。”
“法官说我们去了(入禀)错误的法庭(联邦法院),那现在我们要去的就是正确的法庭(高等法庭)。”
“这只是一个技术性错误,但这并不会阻止我们将此案带入高等法庭。”
沙哈鲁丁今日在法庭外接受记者访问时,如此表示。
此外,他认同法官判决国会有权力制定“教育”相关法令,但这并不表示华小和泰米尔小学没有违宪。
“法官的意思是,若我们想要挑战的是华小和泰米尔小学违宪,就不应该向联邦法院作出挑战申请,而应该要到高等法庭去提出申请。”
根据法律程序,只有在国会违反立法程序时才可直接向联邦法院申请厘清,在若是挑战违宪的案子都应该先交由高等法庭审理。
另一力面,董教总代表律师黄觥发则表示,尽管莫哈末凯鲁阿占未能如愿申请准令,但他相信后者会再卷土重来将此案入禀到高等法庭。
不过,他希望此案能就此告一段落。
“教育是大众的,马来西亚是个多元种族和睦共处的国家,我希望他不要再针对此事入禀法庭,就让此事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