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指出,在过去3年里,该部共接获了317项延迟竣工令(EOT)的申请,而其中的232项申请获得批准。
房屋及地方政府部副部长拿督拉惹卡玛鲁表示,延迟竣工令通常只发出给还没有买家的建筑工程。
“政府分别在2017年接获137项延迟竣工令的申请、2018年接获119项申请、今年截至7月则接获61项申请,总共为317项申请。”
他指出,在过去3年里,该部已批准了其中的232项申请,并拒绝了85项申请。
他今早在下议院国会问答环节回应公正党士拉央国会议员梁自坚的问题,如是表示。
他补充,批准延迟竣工令的申请是根据几项考量,包括地方政府所设定的工地工作时长、超过30层的建筑工程、地面条件不佳而需额外工程来增加巩固性等。
“因此,买家有权决定是否要购买建筑工程较长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