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支持以法律行动对付不照顾孩子的父母。
妇女部副部长杨巧双指出,根据2001年儿童法令条文,应该采取法律行动,确保父母更关注孩子福利。
“在儿童法令确实有条文,若父母让孩子暴露在风险中或存在疏忽问题,又或者父母没有仔细照顾孩子,可以采取行动。
“若有儿童没被照顾得好,我们(部门)支持援引这法令执法,让父母认真照顾孩子福利。”
她今日为养育孩子工作坊主持开幕时,这么说。
武吉安曼交通调查及执法部总监拿督阿兹斯曼昨日警告,若父母疏于照顾,让孩子成为蚊型脚车党危害自己及其他道路使用者性命,其父母将受到法律对付。
不过,杨巧双认为,有时不能完全归咎父母,因为有的孩子就算被责备及管教仍不听话,因此最重要是父母具备养育子女的技能。
她希望与孩子有沟通问题的父母可联络国家人口及家庭发展局(LPPKN),以获取辅导援助及养育孩子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