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交通部长陆兆福表示,不认同吉隆坡国际机场与第二国际机场向逗留超过五分钟的电召车罚款10令吉的措施,本身将会指示交通部官员,与大马机场控股有限公司解决此争议。
他说,机场限定逗留5分钟载客的措施是合理,惟不应该向逾时的司机罚款。
“必须要有时间限制,电召车本来就不能停在机场在等,他们只能接送(pick up)而已。我认为五分钟接送时间是足够的,但是我不认同罚款。”
他认为,如果不限制逗留时间,将会对机场交通带来不便。
“我们不能只想到自己,也要为别人著想,不管你是电召车还是私人汽车,你都不能等超过5分钟,机场会很塞车。”
“可是如果向电召车进行罚款,我是不认同的。我会让我的官员去跟大马机场控股有限公司接洽解决这个问题。”
陆兆福今日出席房地产展览开幕后,针对吉隆坡国际机场和第二国际机场设电召车接送区,限制电召车逗留时间一事,如是表示。
大马机场日前宣布,电召车只能在接送通道逗留5分钟,若超时将面对每五分钟10令吉罚款。
他表示,电召车不像机场的士,不能停在接待区。“机场的士可以在那里等,因为他们有缴付租金给机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