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马大法律学会声援马大新青年主席黄彦铬和官华恩,认为他们能够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并指马大校方错误谴责两人。
隶属马大法律学院的马大法律学会今日发表文告表示,相信言论自由是基本自由的重要一环,这也赋予学生学术自由的权利。
“我们与黄彦铬和官华恩同在,他们能够行使自己的权利,已经被大学当局错误的谴责。”
该学会希望,马大管理层能纠正错误,将他们的毕业证书退还给两人。
“我们也呼吁政府相信学生自治和行动主义,重新检讨《1971年大专法令》,著重在学生参政的能力。”
文告表示,如今是时候对高等教育的法律重新检讨,适当地制定学生、董事会、学生会和校长的权利,确保能达到制衡以,并为学生提供成熟地行使宪法权利的环境。
另外,马大法律学会认为,马大校长拿督阿都拉欣在马来人尊严大会上发表政治权利应该属于马来人的言论,不仅违背了联邦宪法的平等精神,很遗憾的是,这还暗示其他非马来人应在政治上处于劣势。
该学会认为,代表多元文化社会的人物,如首相和校长,应该始终秉持著种族平等的事项,反对任何形式的偏见或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