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大马律师公会主席阿都法力强调,勿利用律师公会来博宣传和达到任何政治利益。
针对伊党巴西马国会议员阿末法德里日前在马来人尊严大会上,促请律师公会和其他组织勿利用人权之名来干预伊斯兰教,阿都法力今日发表文告做出反驳,并称这种说法是毫无根据的。
他强调,律师公会的成立宗旨是,不顾自身或会员的利益,不受恐惧或偏爱的影响,来维护正义。
他说,根据《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大马律师公会是马来西亚法律从业者的法定机构。“我们的任务是遵守该法令所规定的律师的宗旨和权力。”
他也列出1976年法律专业法令第42(1)(d)和(g)条,即“在国家需要时,律师公会须站起来捍卫所有马来西亚人的权利,不受恐惧或偏爱影响,并将继续在与法律和公共利益相关的事务发表意见”以及“在涉及所有法律事项中保护和协助公众”。
他说,律师公会一直是独立运作,并维护宪法权利、捍卫司法独立和促进寻求公义上,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