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一马公司(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指出,在逃商人刘特佐是义务担任登嘉楼投资机构(TIA,1MDB前身)的顾问,没有受薪。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所面对的1MDB案件,今日进入第18天审讯,而现年49岁的沙鲁今日继续接受辩方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盘问。
登嘉楼投资机构是于2009年9月易名为一马公司(1MDB)。
沙菲宜问:“刘特佐为登嘉楼投资机构服务时,是否曾获支付薪金?”
沙鲁答:“没有。”
沙菲宜问:“那么,刘特佐为登嘉楼投资机构无偿工作,结果取得数十亿令吉吗?为何这个商人会花费这么多时间,但却没有得到任何报酬。”
沙鲁答:“这也不是无偿工作,因为他表明他初期是代表登嘉楼,过后则代表联邦政府。”
沙菲宜问:“但他并没有得到报酬?”
沙鲁答:“是的,他没有得到报酬。”
此外,沙鲁指出,在逃富商刘特佐将其朋党带入登嘉楼投资机构。
沙菲宜问:“刘特佐委任他的人,如卢爱璇(译音,一马公司律师)、倪崇兴(译音,一马公司董事),以及唐敬志(译音,一马公司执行董事)。”
沙鲁答:“我不知道这样的事情发生。”
沙菲宜问:“你不知道是刘特佐计划将这些人放在你身边?”
沙鲁答:“是的,现在它看起来相当清楚。不过在2009年,我见他很忠诚的登嘉楼投资机构代表。在早期,当我们进行募资时,他也在为时任财政部长纳吉说话。”
沙鲁过后表示,他在受委为首席执行员不久后,刘特佐和唐敬志已向银行家谈过有关政府担保登嘉楼投资机构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