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7日讯) 一马公司(1MDB)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指出,当局于2015年调查1MDB案件后,他就开始怀疑在逃商人刘特佐。
现年49岁的沙鲁,今日在庭上接受辩方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盘问时表示,当他在录取口供过程中,看到资金的流动,他开始怀疑刘特佐。
“我不得记是反贪污委员会还是警方向我展开这个资金流向……这大概是在2015年尾。”
身为此案第9证人的沙鲁形容,刘特佐是一个“迟到大王”,但却拥有理解和迅速完成工作的能力。
“他口齿清晰,讨论事件很精准,因为他能够很快理解事情。”
至于他首次在2007年与刘特佐联络的情况,证人说,当时他接到刘特佐的短讯,表明为其公司UBG(Utama Banking Group)做些事情。
“身为UBG公司董事经理,他要我到他的办公室讨论事务。他是从一个朋友那里获得我的联络电话,后者是我在史丹福大学的室友阿兹兰。”
“之后我见了刘特佐,了解他要我做的事情,以及他需要埃森哲(Accenture)公司做甚么。”
沙鲁在今年9月23日供证时指出,他于2007年见到刘特佐,他当时是在Andersen谘询公司(Accenture公司的前身)当分析员。
当律师沙菲宜询问为何刘特佐会选他作为其公司的顾问时,沙鲁表示,刘特佐觉得他不是一个多事的人。
“我要讲的是当时刘特佐视我为一个……我正努力找个字眼……就是‘kepochi’(鸡婆),但在这里使用多事会比较恰当。”
当沙菲宜询问刘特佐喜欢他是否因为他会在不清楚最终目的情况下依照指示办事时,但证人表示不完全是这样。“我会尽量了解足够的必要资料才行事。除了与当前任务无关的结果外,我相信其他人会关注。”
此外,沙鲁指出,基于1MDB案件受到调查,他也被列入移民局的禁止出境黑名单内。
“我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我是黑名单的其中一个,其他人还包括1MDB前董事和高级主管,他们都被禁止出境,这是为了防止这些拥有此案资料的人失去踪影。”
否认获百万美元
一马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否认,身为蚬壳公司(Shell)的持有者,他从高盛的银行家蒂姆莱斯纳那里获得了100万美元(约419万令吉)。
沙鲁今日在接受辩方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盘问时,做出这项否认。
沙菲宜说在美国司法部的报告中,有两名人员被称为1MDB一号人员和二号人员。沙菲还说蒂姆莱斯纳在美国法庭有关“Magnolia计划”案件上承认,涉及1MDB二号人员挪用蚬壳资金。
沙鲁表示,他对此事毫不知情。“我没有,也没有担任任何公司或蚬壳公司的实益拥有人。”
接著,沙菲宜询问证人有关“Maximus计划”,即蒂姆莱斯纳承认支付100万美元给1MDB二号人员的户头,而该户头在2013年7月是属于沙鲁的。
不过,沙鲁不同意沙菲宜的这项说法。“我毫不含糊地强调,我没有这样的实益拥有权。”
沙菲宜问:“你是否知拿督安哈里(纳吉的前特别官员)被贿赂超过80万美元,而这笔钱汇入他在新加坡瑞意银行的户头?”
沙鲁答:“我只是从媒体上读到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