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拿督东姑麦慕认为,适当的婚姻调解有助遏制我国当前离婚率上升的问题,并减少我国法庭审理离婚的案件。
她说,我国应该提倡以调解的方式解决婚姻纠纷,特别是由受训辅导员进行调解,以挽救和修复更多的婚姻。
她表示,这样一来,能减轻妇女、家庭及社会发展部的负担,因该部一直非常关注我国社会日益严重的婚姻问题。
东姑麦慕今日在“大马家庭法:法律及实践”书籍推介礼上,如是表示。出席者尚有汤森路透亚洲区负责人吉利斯卡曼、“大马家庭法:法律及实践”总编辑法官李瑞生。
她表示,家庭破裂是一件非常可悲的事情,而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尝试鼓励夫妻通过调解,检解决问题。
不过,她说,基于法庭的时间繁忙,加上律师的行程紧凑,因此没有足够时间来进行调解。
她表示,我国管理家庭法的制度复杂,因为有两种制度,其中是负责穆斯林的伊斯兰家庭法,而另外一个是管理非穆斯林的民事法。
她也说,“大马家庭法:法律及实践”的总编辑也特别在书籍的前言中强调调解的重要,而该书的其中一章也注明在婚姻纠纷中进行调解。
她说,此书对我国的这两种制度都有帮助,并考量到我国这两种制度。
她表示,虽然此书主要专注在民事家庭法,但也把伊斯兰家庭法纳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