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已宣布告假的董总主席陈大锦,有望在本周获得社团注册官的书面认可,继续执行其董总主席的职务。
基于柔佛华校董教联合会(柔董联会)已在8月8日,被社团注册局撤销注册,因此也是来自柔董联会的陈大锦是否能继续担任董总主席,一直存在争议。
不过,陈大锦和另3名同样来自柔董联会的董总中委,即林福良、林青赋和陈锦洲已在9月20日主动向董总提出告假,目前董总署理主席拿督陈友信则暂代主席职务。
董总副主席杨应俊在接受《东方日报》询问时指出,相信社团注册官很快就会发出书面认可,陈大锦就可以继续执行其董总主席职务。
他说,律师日前已向社团注册局提出申请,以让陈大锦等4人继续执行他们在董总的职务。
他指出,据了解,社团注册官对此并没有异议,目前仅等待注册官的签名,在获得书面认可后,就可以恢复陈大锦等人在董总继续执行职务。
董总在9月21日的中委会会议后也声称,陈大锦等人告假在生效后,直到下列任何一项申请获得批准,就可恢复他们在董总的职务。
这两项申请分别为:(1)柔州董联会注册获得恢复;或(2)依据1966年社团法令49(1)条文,即取得社团注册官的书面认可继续履行其职责。
《1966年社团法令》第49条文阐明,若没有获得注册官的书面同意(Kebenaran Bertulis ),凡是在该社团被取消注册后出掌任何职位,以及该社团被取消注册30天后依然保留任何职位的人,都是一项犯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5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5000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一方面,询及柔州董联会的注册何时能获得恢复时,杨应俊则说,目前这方面还未有任何进展。
他指出,他们在9月4日和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会面后,董总和社团注册局双方的律师尽管没有会面,但也通过数次的电话,为柔董联会上诉恢复注册事宜所需要进行的修正进行讨论。
惟他说,目前还未收到社团注册局针对柔董联会恢复注册事宜的任何进展。
柔佛社团注册官于8月8日发函正式吊销柔董联会注册,并限令该会在30天内向内政部提出不被吊销注册的理由。
陈大锦于8月30日提交上诉信至内政部,并在9月4日与董总副主席杨应俊、中委罗志昌和代表律师与内政部长丹斯里慕尤丁进行了约半小时的会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