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一马发展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表示,一马公司(1MDB)收购登嘉楼投资机构(TIA)的决定,是刘特佐受到纳吉祝福下进行的,以掩盖他在2009年5月以政府担保发行的5亿令吉伊斯兰中期债券(IMTN)中的盗用行为。
沙鲁提到,本身曾在2009年12月11日,针对1MDB最新资讯与核准(Updates & Approvals)事宜致函纳吉,即登嘉楼投资机构(TIA,1MDB前身)针对1MDB顾问局的决定与批准,同意有关TIA被1MDB接管后的顾问局方向。
“据说这是根据现状,因此(一马公司)无需再被总稽查署稽查或进行精密审核。”
他说,实际上是刘特佐要求他致函纳吉,务必确保一马公司不再受到稽查。
“我没有参与此事的初步讨论,但我相信这封信的内容是由刘特佐和纳吉事先讨论过的。这是根据刘特佐电邮中的一个谈话重点所得,但这已不在我的储存空间了。”
此外,沙鲁也形容,若要联系纳吉,通过刘特佐比纳吉前特别事务官拿督安哈里更为有效率。
纳吉被控涉及一马公司贪污洗钱案续审,主控官哥巴斯里南在盘问本案第9名证人沙鲁时,询及要联系纳吉的话,刘特佐和安哈里两个更有效率?沙鲁回应,根据本身的经验,联络刘特佐会更加有效。
他指出,当一马公司因舞弊行为遭调查后,他才了解到纳吉在2009年9月16日发出股东会议记录的用意,即作为自身的保障,避免遭到舞弊指控,而将责任归咎于董事会。
“这是因为在(2009年9月16日)的两天后,董事会召开会议,讨论有关使用伊斯兰中期债券(IMTN)债券发放所获得的资金,投资在沙地王子特尔齐王子(Prince Turki)和PSI股东达里克奥贝德(Tarek Obaid)的联营计划。
他相信,这份股东会议记录是纳吉在刘特佐的建议下所签署。
哥巴斯里南进一步提问,为何认为纳吉是在刘特佐的建议下签署会议记录?沙鲁回应,当时并不能直接接触纳吉,必须通过刘特佐和安哈里才能接触到纳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