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一马发展有限公司(1MDB)拥有绝对的权力,包括决定和批准顾问局主席和成员的薪酬。
一马公司前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阿兹拉今日供证表示,纳吉是以一马公司顾问局主席的身份,确定顾问局主席和成员的薪酬。
他说,根据2010年6月6日的董事通函决议(DCR),一马公司顾问局主席每年的薪酬为12万令吉,而成员则能获得9万6000令吉。
“纳吉是以顾问局主席的身份确定这笔薪酬的数额。只有获得纳吉的批准,我们才会将它带到董事局会议进行最终批准。”
“该会议只有我们两个人,没有其他人出席,包括会议记录,因为我自己会做会议记录,并由纳吉做确认。”
他指出,该会议也汇报公司内部的最新进展,并寻求反馈和进一步指示。
沙鲁阿兹拉今日以第9名证人的身份,在纳吉涉及一马公司贪污洗西钱案在庭上供证。
一马公司顾问局共有7名成员,分别是沙益哈末、丹斯里希迪哈山、丹斯里诺莫哈末耶谷、丹斯里依尔旺、卡顿卡立法和张振明(译音)。
另外,针对一马公司董事局成员的薪酬,沙鲁根据2012年2月2日发给纳吉的信函表示,所有的薪酬款额实际上是由刘特佐建议的。
“该信函的内容说明,要求支付给一马公司董事局成员和一马公司股东纳吉的津贴和款项,实际上这些金额是由刘特佐建议的,他告诉我,纳吉已经同意这笔款项。”
“刘特佐与我联系后,我准备了这封信,以让纳吉批准。纳吉本人亲自签署,并注明‘(董事局主席)丹斯里诺丁同意此建议’。”
沙鲁表示,除了董事局主席仄诺丁的薪金为23万令吉外,另外4名成员,即拿督依斯米、拿督王金发(译音)、沙鲁阿兹拉和阿斯因的薪金为17万9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