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3日讯)前联邦土地发展局主席丹斯里莫哈末依沙被控涉及收取309万令吉贿赂的案件,高庭今日驳回检方推迟案件审理的申请,因此案件维持在10月7日开审。
控方以负责莫哈末依沙案的检察官忙于一马公司案审讯为由,提出展延案件审理的申请,但是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裁定说,高级副检察官拿督斯里哥帕斯里兰率领的检控团队,所提出的理由毫无必要和不合理。
法官说,这个国家有数百名副检察官,无论如何,从今天到10月7日还有足够的时间为案件做准备,而需要强调的是,莫哈末依沙在去年12月就被提控。
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早前已经将案件定于10月7日至9日、10月14日至25日,共13天的审讯期。
依沙身为联土局董事于2014年4月29日,在隆市城中城路的联土局大厦50楼犯罪,在没有获得董事局的批准下,擅自批准购买位于砂拉越价值160万令吉的古晋默迪卡宫酒店公寓(Merdeka Palace Hotel Suites),抵触刑事法典第409条文,罪成可被判不超过20年监禁或鞭刑或罚款。
另外,依沙被控于2014年7月21日至2015年12月11日期间,在隆市城中城路的联土局大厦49楼犯罪,通过莫哈末扎希,分别在9个地点,向Gegasan Abadi地产私人有限公司董事伊万收取309万令吉贿金,作为协助批准购买上述酒店的酬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