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0日讯)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东姑安南要求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退出其百万收贿案审讯失败,首相署内阁、宪法及政府公共关系组秘书(宪法和国会事务)丹曼胡丽指出,2013年至2018年,东姑安南每月的薪金和津贴为3万9227令吉20仙。
法庭过后传召本案首名证人丹曼胡丽(55岁)出庭供证,证人指出,这期间,东姑安南出任直辖区部长后的薪金为1万4907令吉20仙,以及津贴为2万4320令吉。
证人接受主控官茱莉亚盘问时说,东姑安南的薪金是由大马政府支付。
证人也证实,东姑安南在2013年5月16日受委出任直辖区部长,并于国阵在第14届大选落败后失去官职。
此外,第二名证人是大马公司委员会助理注册官莫哈末阿玛鲁丁(36岁),他证实Nipponkey私人有限公司是从2006年6月29日成立至今。
他说,该公司是落座在新山的世纪花园,是注册为一间产业控股公司,而商人陈英文于2009年10月18日成为该公司董事。
他也证实,Paragon City 发展私人有限公司是在1995年9月20日成立,该公司位于吉隆坡士马勒路,该公司是一家产业发展公司,而陈英文是于1995年9月25日受委为该公司董事。
驳回法官退审申请
他说,Pekan Nenas Industries私人有限公司是在1990年12月19日成立,位于新山世纪花园,是一家产业发展和产业投资公司。陈英文当时就受委为该公司董事。
较早前,法官莫哈末纳兹兰表示,基于没有证据显示东姑安南无法获得公正的审讯,因此法庭驳回辩方要求他退审的申请。
“根据本案情况和申请人的依据,申请人断定我可能会受到拿督陈英文承认与东姑安南串谋犯罪而被罚款150万令吉案件的影响,而损害了他的利益,这是不成立的。”
在驳回了东姑安南代表律师陈福泉以上诉为由而提出的暂缓令申请后,法官也谕令此案的审讯即刻开始。
陈英文日前在法庭承罪,承认与东姑安南串谋犯罪,结果被判罚款150万令吉。
69岁东姑安南在去年11月15日被控收取房地产发展商陈英文100万令吉贿金,并通过北干那那工业私人有限公司的大众银行支票,汇入其联昌银行户头。
陈英文此举是回报东姑安南批准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如今为Paragon City发展私人有限公司)的申请,以提高士马勒路发展计划的容积率。
他被指于2013年12月27日在敦依斯迈路太子世界贸易中心的联昌银行犯罪,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第16(b)(A)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下的第24(1)条文治罪。
控方将证明安南收百万提供协助
控方将证明联邦直辖区部前部长东姑安南收贿100万令吉,以作为协助一家公司提高士马勒路发展计划容积率申请的酬劳。
主控官茱莉亚副检察司说,证据将证明被告收下这笔钱,以协助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如今为Paragon City 发展私人有限公司)提高士马勒路Lot 228的发展容积率申请,获吉隆披市政厅批准,但该市政局之前已数次驳回该公司的申请和上诉。
她今日在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面前宣读开庭陈词时说:“这笔钱是向陈英文收取,并且是通过北干那那工业私人有限公司的大众银行300109号支票,存入被告账号14200008384058的联昌银行户头。
“被告是通过他跟其他与上述发展计划有关的机构的关系,以及通过被告成为布城国会议员和受委为联邦直辖区部长后所签署的信函,提供协助。”
“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将容积率由1:4提高至1:7的申请,在2013年10月30日的一项特别委员会会议上,获得通过,该会议是由作为时任联邦直辖区部长的被告主持。”
茱莉亚说,Nucleus地产私人有限公司向隆市政厅城市规划局提出数次申请和上诉,以提高容积率,但悉数被隆市政厅驳回。
她指出,控方将以直接证据、环境证据和文件证据,证明被告的罪行。
她说,至于被告在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下所面对的交替控状,控方将证明被告已通过同一支票,向陈英文收取属于贵重物品的100万令吉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