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0日讯)槟州民主行动党州秘书林慧英上议员支持有关修宪让大马女性在国外出生的孩子自动取得公民权的建议。
林慧英今日发文告时,也要求修宪,赋予马来西亚女性公民在海外出生的子女享有公民身份的平等权利。
她说,这项宪法修正案对希盟政府非常重要,因为它体现了希盟竞选宣言中的一项承诺,即重新探讨所有歧视女性的法律。
“目前只有身为父亲的大马公民,才能让子女在申请公民权后一个月内获得公民身份,而大马女性则必须根据联邦宪法第15(2)条,按照不同规定的程序申请。”
她希望,希盟政府能够重新探讨联邦宪法第14条文,以“至少一名家长”来取代“父亲/爸爸”这个字眼,以便允许大马女性为海外出生的子女自动获得公民身份。
她提及,大马女性在为子女申请公民身份时经常面对繁杂的程序,这无形中也增加了申请者所面对的压力。往往申请者都必须经历一个耗时的过程,而在此过程也可能导致情绪受扰、忧郁而最终申请者会想要放弃。
“妇女在婚姻中应与男性享有平等的权益。因此,政府应该在各方面更加关注女性权益。”
“身为一个注重平等权益的新政府,我们应要采取适当措施遏制对女性的歧视。因此,我全力支持修改联邦宪法第14条文,并且尽快消除这一事项中对女性的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