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一马发展公司(1MDB)贪污洗钱案进入第6天的审讯,法庭被告知,国家王宫曾质疑在逃富商刘特佐的身份和他在登嘉楼投资机构(TIA)中扮演的角色,并担忧有人盗用国家元首的名义。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首席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今日根据登州投资机构于2009年5月在国会大厦举行的一份会议记录,交叉盘问本案第8名控方证人纳吉前特别官员拿督安哈里。登州投资机构是一马公司的前身。
会议记录指出,国家王宫代表曾在那场会议上质疑刘特佐的身份及角色,并表达国家王宫担忧有人盗用国家元首的名义。
沙菲宜询问安哈里,他当时在国家王宫代表提出上述隐忧时,是否感到震惊;安哈里则答道,他当时并没有任何反应,因为纳吉的时任首席机要秘书拿督斯里阿都阿兹是临时通知他列席会议,所以他迟到。
他说,他并未向纳吉汇报会议结果,也只是向吩咐他出席会议的阿都阿兹汇报,有关登州政府不满登州投资机构的事项,也不记得他在场时,上述事项有被提及。
“我不记得,因为阿都阿兹只是吩咐我作为首相署代表出席会议,无需做任何评论,我只是一名初级官员。”
他指出,他不记得当时是否有获得会议记录,但他曾询问阿都阿兹,自己是否要采取任何后续行动,而阿都阿兹说什么都不用做,因此他是否有获得文件跟他没有太大关系。
上周,安哈里供证时提及,刘特佐曾告诉他,自己是时任国家元首端姑苏丹米占再纳阿比丁的顾问。
他也提到,登州政府曾于2009年5月在国会大厦召开的会议上,表达对登州投资机构结构的不满,因为没有来自登州政府的代表,能针对登州投资机构所达致的决定,维护该州利益。
较早时,安哈里指出,纳吉时任机要秘书已故阿兹林拿督斯里阿兹林曾向纳吉汇报刘特佐所准备的“常见问答”文件,内容是否认刘特佐涉及一马公司事务。
沙菲宜要求证人举例说明他和阿兹林曾向纳吉查证刘特佐下达的指示时,安哈里表示,在阿兹林于2015年4月4日逝世前,向纳吉汇报有关刘特佐所准备的“常见问答”文件,他当时也有在现场。
不过,他不记得当时阿兹林是否有向纳吉展示相关文件,或已根据刘特佐的指示销毁有关文件。
而沙菲宜则质疑证人的证词,因为他认为,既然安哈里记忆糟糕,连自己何时被反贪会逮捕的日期也不记得,自然也不可能记得阿兹林向纳吉说了什么;而安哈里对此不认同。
沙菲宜进一步指出,安哈里是配合反贪会才如是供证,否则可能会被提控上庭,而安哈里也不认同此说法。
安哈里曾在反贪会法令下被捕助查,之后获得保释。
同时,安哈里坦言,他并未针对刘特佐指示他与阿都阿兹在新加坡瑞意银行(BSI)开设户头,向纳吉求证是否为其指示。
不暸解国际石油投资公司问题
尽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前特别官员拿督安哈里曾在2016年被派去阿布扎比,与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协商一马公司(1MDB)拖欠债务的纠纷,但他并未掌握有关问题的所有信息。
“坦白说,我不完全了解国际石油投资公司的问题。我只是按照指示行事而已。”
安哈里是本案第8名证人,他接受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交叉盘问时指出,他被派去阿布扎比是代表马来西亚确认两国不要在国际仲裁庭解决这项纠纷。
他否认,自己自2007年首次与刘特佐见面以来,就协助刘特佐在大马依斯干达经济走廊项目的交易。
他表示,他不晓得阿布扎比的主权财富基金——Mubadala投资公司曾在2008年与国库控股(Khazanah)合作,为依斯干达项目投资了12亿美元。
据报导,Mubadala投资公司在2017年已和国际石油投资公司合并。
他指出,他也不晓得依斯干达项目是其前上司,即时任首相署部长(经济策划局)拿督斯里莫哈末艾芬迪的“结晶品”;而他只知道政府曾在2007年拟定依斯干达特区发展局法令。
安哈里曾在2006年担任莫哈末艾芬迪的特别官员,直到200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