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前特别官员拿督安哈里坦言,他并没有向政府申报通缉犯刘特佐借给他的20万美元贷款。
安哈里是本案第8名控方证人,他今日在庭上接受辩方首席律师丹斯里沙菲宜的交叉盘问时声称,他不知道没有申报这笔钱是违法行为。
他表示,他知道刘特佐是一名与政府有交易或利益关系的商人,尤其是首相办公室、经济策划单位和财政部。
他同意,在他向刘特佐贷款时,本身是一名公务员。
询及安哈里是否有申报这笔20万美元贷款时,安哈里答:“没有。”
沙菲宜进一步询问,安哈里未向政府申报这笔贷款,或寻求上司的批准,可构成违法时,安哈里说:“我没有发现,也不晓得那是一项罪行。”
安哈里也表示,他并非针对这笔20万美元贷款,向刘特佐支付贷款利息。
此前,安哈里供称,刘特佐曾在2010年借给他20万美元购买房子,自己打算将另一栋房子转入刘特佐名下以偿还贷款,却遭对方拒绝。
当时,他说,刘特佐甚至拒绝为借出的20万美元,签署任何贷款协议。
沙菲宜要求证人提供刘特佐把20万美元汇入其马来亚银行(Maybank)的日期,安哈里说,相关银行文件已被执法当局充公。
不过,在沙菲宜表明,安哈里作为户头持有人,可向银行索取这些文件时,安哈里承诺会试图向银行取得相关银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