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被控涉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洗钱案今日续审,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特别行动高级助理专员罗斯里胡先表示,在SRC公司资金汇入纳吉3个私人户头的交易中,调查结果并未发现大马通缉犯刘特佐从中获益。
纳吉的代表律师哈文德吉星今日在庭上交叉盘问第57名证人罗斯里时试图主张,在SRC公司款项被汇至纳吉在大马银行(Ambank)私人户头的事件中,刘特佐才是真正受益人,而纳吉对一切交易皆不知情。
他根据大马银行客户经理余锦萍(译音)黑莓手机的即时通讯软件(BBM)对话记录,向证人一连抛出多道建议;不过,罗斯里对哈文德吉星的主张,全盘给予否定的答案。
哈文德吉星主张,根据黑莓手机通讯记录,这些导致纳吉被控的交易,其实都是刘特佐为了个人利益所进行的,罗斯里表示不同意。
哈文德吉星进一步询问:“当你(证人)说不同意,你意指什么?是不是代表你没有调查刘特佐滥用SRC公司资金?”
受委为SRC公司案查案官的罗斯里答道:“我有调查,调查显示,刘特佐没有从中获益。”
同时,罗斯里承认,在他的调查中,并没有找到刘特佐、SRC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和纳吉之间的聊天记录。
较早时,哈文德吉星主张,聊天记录显示,刘特佐才是滥用SRC国际公司资金的人,并且背著纳吉进行交易,罗斯里不认同这番主张。
罗斯里不同意,当纳吉的3个尾码为880、898和906的银行户头出现透支情况,实为刘特佐企图从户头提取资金,以及刘特佐误导银行有关汇入纳吉尾码880、906和898银行户头的资金来源。
哈文德吉星主张,根据通讯记录,纳吉对于其银行户头资金来源及馀额皆蒙在鼓里;罗斯里依然不认同此说法。
他不同意,刘特佐指示聂法依沙签署银行文件、透过Putrajaya Perdana前董事李德龙(译音,Jerome Lee Tak Loong)操纵Putra Perdana建筑和Permai Binaraya公司的户头,以及透过SRC公司前董事倪崇兴(译音,Terence Geh)操纵SRC银行户头的汇款交易。
罗斯里也不认同,刘特佐是促成SRC公司的钱汇入Gandingan Mentari公司,以及透过洪素玲把Ihsan Perdana私人有限公司(IPSB)的钱汇入纳吉户头等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