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2日讯)大马反贪污委员会特别行动高级助理专员罗斯里胡先证实,在2011年,沙地阿拉伯王子费沙和利雅得(Riyadh)财政部曾汇款6亿1200万令吉至纳吉尾码694的大马银行(Ambank)户头。
罗斯里胡先是SRC国际公司洗钱案的查案官,身为第57名控方证人的他,今日接受辩方律师哈文德吉星的交叉盘问时确认,他有调查纳吉在2011年在大马银行所开设的尾码694银行户头。
哈文德吉星询问,是否有一笔交易是由沙地阿拉伯王子费沙所汇入时,罗斯里证实这笔汇款交易。
询及该笔汇入纳吉尾码694银行户头的钱,是否为约3亿6900万令吉时,证人答道:“是的,差不多(这个数额)。”
哈文德吉星进一步询问,利雅得(Riyadh)财政部是否也有汇款时,罗斯里回答:“是的。”
罗斯里也确认,这笔钱是来自沙地阿拉伯,数额为2亿4300万令吉。
下午的审讯,哈文德吉星针对4封沙地阿拉伯王室的信函,询问罗斯里,是否能核实一名名为“阿都拉库曼”的人士,曾向沙地阿拉伯王室核实这4封信函。
据悉,这4封信函的信头皆有沙地阿拉伯王室的名讳,内容是王室分别在2011年(两次)、2013年(1次)和2014年(1次)捐款予纳吉。
罗斯里表示,他无法确认该名人士是否有向王室核实相关信函,或许在一马公司案中(Tanore),反贪会查案官有进行确认。
罗斯里说,他并未尝试向沙地阿拉伯王室核实这些信函。
较早时,罗斯里受询时说,他不记得一马发展公司案(1MDB)反贪会查案官的全名,只知道他名叫艾达,是反贪会高级执法官员。
哈文德吉星询问:“艾达不是你的同事?”
罗斯里答道:“是的,艾达是我的同事,但他不是我的妻子,所以我不确定他的全名。”此话一出,引起哄堂。
此外,罗斯里坦言,本身并没有援引任何法令,并且是自行指示大马银行(Ambank),如若有任何人欲索取有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银行户头资料,需先请示反贪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