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6日讯)财政部长林冠英称,国家公共账目委员会报告确认前政府触犯消费税法令,因为消费税退款没有退还给纳税人,反而挪作其他用途。
林冠英今日发文告表示,根据GST退款机制,所有消费税收款将直接存入在消费税退款基金内,一旦消费税退款电子收据(GST-03)建档,就必须在14天内,将消费税退款退回给纳税人。
“很不幸的,消费税收款没有存入消费税退款基金内,导致退款耽误了超过一年。相反地,消费税收款被前朝政府挪作他用,这一耽误导致纳税人出现严重财务状况。”
他指出,公账会报告确认消费税退款已违反了数项法规,总检察长针对公账会报告表示,这已经触犯消费税法令。
消费税法令要求消费税收款必须存入消费税退款基金,以便能在14个工作天内有足够资金能退款给纳税者。
他称,然而事实上,前朝政府却没有依法令行事,而是把消费税收款直接存入了统一收入账户。
“总检察长指出,这样的操作已抵触了基本信托法原则及信托会计要求,没有依据2014年GST法令第52(2)及第54(5)条文。”
他说,存放在统一收入账户中的消费税收款,被前朝政府挪用作其他用途,导致没有足够的资金汇入消费税退款基金内,进而造成退款支付重大延误。
“只有部分GST收款(约占GST收款的35%)转入GST退款基金内。”
林冠英表示,公账会报告摘要表明,前朝政府已将消费税收款用于其他目的,导致退款基金留下了192亿5000万令吉的缺口,这也是为何截至2018年5月31日,基金内只有1亿5000万令吉。
他说,正如国家会计局在公账会报告指出,应该用作消费税退款的194亿令吉,被前朝政府挪用作行政与发展开销资金,大马皇家关税局也承认,由于消费税退款基金内资金不足,导致尚未支付的款项达194亿令吉。
林冠英表示,财政部将会尊重报告中两项建议,并确保用于消费税退款的资金,未来不会再被违法地用来应付政府的其他支出。
公账会做出了两项建议为:第一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完全依法行事,特别是在财务程序的实施方面,以便财务管理系统更有条理,更负责任。
第二负责相关职责的政府官员必须以不徇私、无畏惧的态度提醒主管部门有关法律、程序和统计信息的事项,特别是在与现金流管理和财务纪律上,更要小心翼翼,才能加强问责制。
林冠英表示,他于2018年8月初在国会首度提呈揭示,截至2018年5月31日尚有194亿令吉GST退款尚未退还,当时大马纳税者皆为消费税退税基金只剩下1亿5000万令吉作为退税款项感到震惊。
他称,这194亿令吉退税款项牵涉了12万1429家公司,包括了著名大集团如国油、蚬壳石油公司、国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