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1日讯)人力资源部今日提呈《2019年雇员房屋福利最低标准(修正)法案》,扩大对各领域雇员的保障与福利。
根据法案,这项法案修订是为符合劳工标准,且不限于园丘劳工,还扩大到其他领域的劳工。
法案修正第11和第12条文,将原定的种植园丘劳工,扩大到所有领域的劳工,要求雇主必须为员工提供男女住宿、医疗服务以及确保劳工安全,任何抵触法令的雇主、公司及管理层,一旦被定罪,罚款将从1000令吉提高至5万令吉。
法案新增第24(A)条文规定,除了园丘劳工外,必须包括所有员工。
而新增的第24(B)条文也阐明,雇主或提供住宿的负责人,必须对员工住宿的管理、安全和员工健康负责。
新增第24(G)条文规定,雇主可以向员工征收住宿费用,惟有关费用必须从薪金中扣除。
新增的第24(H)条文阐明,雇主不能随意提供不适合人居住的建筑物作为劳工住宿,若有关建筑物不符合规定,雇主或准备住宿者,罪成可以被罚款不超过5万令吉。
根据第24(L)(1)条文阐明,雇主或负责人必须委任一名住宿负责人,确保员工安全、管理住宿及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