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继子里扎今早被控5项洗黑钱罪名,涉及款项达2亿4817万3104美元(约10亿2593万3102令吉),惟他否认所有罪名。
里扎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与前夫所生的儿子。
里扎昨日被大马反贪污委员会逮捕后担保外出,他今早被带上法庭,面对5项洗黑钱罪名。
根据控状,第一和第二项罪名都发生在美国洛杉矶,而第三至第五项罪名,则发生于新加坡,所有罪名都指向里扎曾通过红岩电影公司(Red Granite)的银行户头,接收非法活动资金,涉嫌洗钱行为。
这些金被指是属于一马发展公司(1MDB)被挪用的资金。
第一和第二项控状显示,里扎在2011年4月至2012年10月间,通过红岩电影公司在美国洛杉矶的国民城市银行(City National Bank)收取Good Star有限公司的款项,数额分别为117万3104美元和900万美元。
第三至第五控状则显示,里扎涉嫌在2012年6月18日、10月23日和11月14日,3度通过红岩电影公司位于新加坡的瑞意银行户头,收取阿尔巴投资公司(Aabar Investment PJS)的资金,数额分别为1亿3300万美元、6000万美元和4500万美元。
5项罪名都触犯了《201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并可在同一法令第4(1)条文下被判刑。
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5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里扎为红岩电影公司创办人兼首席执行员,而Good Star有限公司从2009年9月1日起成为沙地石油公司旗下子公司,据报导一马公司资金被挪用案中的关键人物刘特佐全权掌控Good Star有限公司。
至于阿尔巴投资公司是阿布扎比国际石油投资公司(IPIC)子公司,这两家公司都与一马公司案有关联,并在美国司法部的民事诉讼案中多次被提及。
早前有报导指,1MDB弊案自2014年开始被挑起时,里扎曾向《纽约时报》否认挪用1MDB的资金。他当时说,当中没有任何大马人的钱。
美国司法部是在2016年7月发动充公行动,诉状揭露一马发展公司遭人挪用逾10亿美元,并且在美国洗黑钱,而充公行动就是要没收那些透过不当资金所获得的资产和盈利。其中,红岩电影公司联合创办人里扎阿兹及大马年轻富商刘特佐乃美国司法部充公行动的关键对象。
红岩公司所制作的《华尔街之狼》,被指利用一马公司中的1亿5500万美元制作电影,这部电影是由美国巨星里奥纳度狄卡比奥主演,而美国司法部要充公这部电影的拥有权。
红岩公司于2013年制作《华尔街之狼》的电影是根据华尔街股票经纪人贝尔福特的真人真事改编,涉及金融界的腐败丑闻。另外,里扎也是该电影的监制。
100万保外 弟妹现身力挺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继子里扎今早被控5项洗黑钱罪名,惟他获准以100万令吉保外候审。
里扎今日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下,被控5项罪名,涉及款项达2亿4817万3104美元(约10亿2593万3102令吉)。
此案检控团队,以前联邦法院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为首,成员包括阿末阿克兰副检察司。
里扎的代表律师团则以拿督哈里哈兰为首,成员包括拿督古玛拉恩德兰和拿督吉丹南等。
值得一提的是,哥巴斯里南是纳吉的一马发展公司(1MDB)案的主控官,而古玛拉恩德兰则是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贪污案的辩护律师。
通译员今早在庭上一一念出5项控状内容后,里扎皆表示明白,但他在地庭法官罗兹娜面前否认罪名,要求审讯。
哥巴斯里南随后向法庭建议100万令吉的担保额,这数额也获得辩方的同意。
惟,古玛拉恩德兰向法庭要求今日先缴付50万令吉,其馀的50万令吉在下周一(8日)缴付。但法官罗兹娜驳回这项申请,认为今日时间尚早,里扎有足够的时间筹集100万令吉担保费。
最后,罗兹娜准许里扎以100万令吉、2名担保人以及交出护照为条件,让他保外候审。
而纳吉和罗斯玛的一对子女诺雅娜和季平今早陪同里扎抵达法庭,以行动支持同母异父的哥哥,惟纳吉和罗斯玛并未现身法庭。
为了躲开媒体的镜头,里扎、诺雅娜和季平三人一早通过秘密通道抵达法庭,待媒体在上午8时30进入庭内才发现里扎等人已抵达。
另外,在确定两名担保人身份的时候,法官罗兹娜曾询问,为何两名弟妹都在现场却没有为里扎做担保。最终,里扎以两名友人做担保人。
法庭择定此案在2019年8月9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