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随著总检察署向法庭申请充公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夫妇、其3名孩子及另13人和公司的资产后,纳吉夫妇和3名孩子对控方要充公警方去年所起获的资产,提出反对。
纳吉夫妇与3名孩子的代表律师沙希拉指出,其当事人将入禀通知书以便提出抗议,并会在本月18日或之前针对此事入禀紧急证书的申请。
“我们反对第三方充公这些被起获的资产。基本上,被起获的东西是在第一答辩人纳吉的名下,这些是他的东西。”
沙希拉今日在高庭副主簿官凯特琳面前出席案件管理后,如是指出。
这些物品是调查官员在去年5月17日至今年3月11日期间所起获的。
沙希拉表示,他们也会向法庭申请一个被起获物品的清单,包括被起获物品的名字、资产种类、牌子、颜色和其他。
此案定于今年8月30日在高庭法官再尼面前过堂。
总检察署在上个月入禀诉讼,申请充公纳吉夫妇、其3名孩子及另13人和公司共18造的珠宝手饰、现金、名表、名牌包和27辆名贵车等。
总检察署向高庭申请庭令,以便在2001年反洗黑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61(2)条文下发布一个通知书,要求所有第三方在特定日期出庭或委任律师出庭。这些第三方可以解释为何这些资产不应被大马政府充公。
总检察署将纳吉列为本案第一答辩人、接著是罗斯玛、里扎沙里兹、诺阿斯曼、诺雅娜、莫哈末基扎、Senijauhar私人有限公司、艾曼鲁斯兰、一马人民基金、Semesta基金、Mustika Kasih基金、Rembulan Kembara私人有限公司、吴玉幼、黄宗华、林惠彬(译音)、季国添、陈文达(译音)及倪祖韩。
检察司入禀申请的理由是,检控方在刑事程序法典第56(1)条文并在376条文同读下,满意警方在去年5月17日至今年3月11日所起获的物件,有关物件被指是答辩人通过非法活动取得的。
在去年5月17日被当局扣押的物件包括52个名牌包、10名表、现金包括53万7000令吉、2700英磅、287万元斯里兰卡卢比、18万7750令吉旧钞、32万500英镑、131万7700印尼卢比、100美元、376乌克兰格里夫纳、20欧元、50法郎、10南非锾、40新元、531沙特里亚尔、740菲律宾披索以及2万1150令吉新钞。
其他在同一天一并被扣押的物品包括,4款不同牌子的名牌手表、4款不同尺寸和牌子的名牌手提袋、167个不同牌子的名牌手提袋、27双不同牌子名牌鞋。另外,当局在同年6月11日,也扣押了40个不同牌子的名牌手提袋。
在去年8月16日至今年3月11日间,分别在伊斯兰银行、Al-Rajhi银行、马银行、联昌国际银行、兴业银行、大众银行、大马银行和丰隆银行户头中超过1800万令吉的资金和利息已被扣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