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4日讯) 青年及体育部提呈修宪2019年宪法(修正)法案,将选民投票年龄从21岁降低至18岁。
希望联盟曾在竞选宣言中承诺,一旦执政,将把大选的最低投票年龄,从现有的21岁调低至18岁。
根据法案,将修改联邦宪法第119(1)条文,将21岁修改为18岁。
法案阐述,降低至18岁后,将会有更多马来西亚公民可以投票,以民主系统来遴选政府。
法案也阐述,这项修宪将会涉及政府额外开销,惟预算数额在目前尚无法确认。
上述法案是由青体部长赛沙迪,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据了解,这项修宪案预计在7月16日进行二读辩论。
这是希盟政府执政后,在没有掌握国会下议院2/3大多数议席的情况下,第二次提出修宪案。
今年4月,希盟政府“试探水温”,提呈《2019年联邦宪法(修正)法案》以恢复沙巴和砂拉越“邦”的地位,却因为无法获得巫统、伊斯兰党及砂拉越政党联盟的支持而受挫。
当时,因为反对党集体弃权,令修宪案无法通过。
目前,希盟、民兴党和沙民统党共有139个国会议席,距离2/3大多数议席所需的148席,仍有9席的差距。
随著政府于今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降低投票年龄至18岁的修宪案,一旦成功修宪,国内预计将增加150万名新选民。
不过,国会反对党领袖拿督斯里依斯迈沙比昨日表示,只要希盟政府答应反对党提出的2个条件,反对党国会议员就会支持政府将投票年龄降低至18岁的修宪法案。
他说,反对党提出的2个条件,为修订宪法第119(1)条文,以允许18岁及以上的国人自动登记为选民及修订宪法第47条文,以让年满18岁的国人可以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