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3日讯)国会下议院今日三读通过 《2019年青年社团及发展(修正)法案》,意味著“青年”的定义,将从现有的40岁调低至30岁。
尽管周一提呈上述法案时,受到许多国内社团青年组织的反对,不过青体部仍坚持将青年的定义,调低至30岁。
此外,赛沙迪稍早召开记者会指出,虽然该法案是将青年的定义从40岁调低至30岁,不过该部会给予缓冲期,直至2021年12月31日才正式落实。
他表示,法案通过后,现阶段青年的定义将会先著重在下调至35岁。
赛沙迪是在本周一将《2019年青年社团及发展(修正)法案》提呈国会下议院一读。
法案第2(b)条文阐明,所有在《青年社团及发展法令》下注册的青年团体,其理事被遴选的当天,年龄必须不低于18岁及不高于30岁。
法案也建议,缩短青年组织主席的连续任期,即从原有的不能连续担任主席超过6年,降低至不超过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