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7日讯)净选盟2.0不满首相敦马哈迪直接委任新届大马人权委员会委员,而事先没有通过国会遴选委员会对重大公职任命的审查。
净选盟2.0今日发文告强调,首相虽然遵循法律直接委任8名新届人权委员会委员,但违反了希盟竞选宣言的承诺,因希盟竞选宣言第26条阐明,人权委员会委员须通过国会遴选委员会进行委任。
它促请,首相和希盟政府立即加快立法修订重大任命程序,以便能够有效地监督掌握在首相权力,防止滥权。
它表示,重大公职任命的国会遴选委员会早在2018年12月成立,即使该程序尚未编入大马人权委员会法令(597法令),也应该让国会遴选委员会审查潜在的人选。
它补充,若要让上述过程发生,首相必须遵守竞选宣言的承诺,同时需尊重国会,作为对行政部门,特别是首相办公室起到有效制衡。
“我们提议这个程序不仅涉及国会遴选委员会,还包括一个提名委员会,该委员会由不参与党派政治的人组成,要求公众提名,并对第一轮审查潜在候选人进行审查。入选名单将呈给国会遴选委员会,并在听证会上进行面试,进一步入选的人士将由首相和内阁做出选择。”
它说,委任人权委员会委员的1999年大马人权委员会法令(597法令)第5(2)条文必须修改,以让现任遴选委员会公布人选名单,让公众在候选人开始面试或入选前提交意见,以确保候选人的诚信。
“这个过程应该更加透明,人选必须由国会遴选委员会进一步审查。”
它也提到,有必要知道这个国会遴选委员会的成员和如何被任命,因该委员会应该是多元的,而不是由公务员主导。
它指出,我国需要改善法律,承认国会和公众在建立强大的议会民主制所扮演的重要角色,而不依赖于一个人的善意和品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