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4日讯)大马政府起诉高盛集团为一马发展公司(1MDB)发行65亿美元债券一案,推事庭今日择定于今年9月30日进行案件管理。
承审推事莫哈末法力是为了给予控方更多的时间,为辩方律师提供法庭文件,而择定上述日期。
较早时,高盛集团的代表律师郑宝德向法庭要求新的过堂日期,等待其海外当事人的进一步指示。
他也说,控方对高盛集团3个单位发出4张传票,惟辩方目前只收到3张传票。
同时,主控官艾伦仄利亚副检察司指出,控方已在上周发出4张传票,其中两张传票发给高盛集团(亚洲)的两个地址;其馀两张传票则高盛国际集团(英国)和高盛集团(新加坡)。
去年12月19日,高盛国际集团前银行家黄宗华(Roger Ng)被控为一马公司发行3批总值65亿美元债券时,与高盛集团共谋,提供虚假或误导性陈述,而面对4项控状,但他否认有罪,要求审讯。
美国司法部预计,一马公司约45亿美元的资金在2009年至2014年期间被挪用,当中包括高盛集团协助筹集的部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