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山17日讯)一名新加坡中年男子在柔佛买房住,每日回新加坡工作,通关时遭大马关卡官员在他护照上写“不能住大马”,引起网民关注。
根据社交媒体近日流传一则贴文和一张护照页面的照片,贴文写道,网民的叔叔是新加坡人,在新山买了房子,每天越堤回新加坡工作。
这名网民称,叔叔上周三返回大马时,在关卡被问为何天天进出柔佛,叔叔回答说自己住在新山,结果官员竟叫他卖掉新山的屋子,回新加坡住。
此外,官员还在他的护照页面上写下“不要住在大马”,意指他不能这么做。
网民因此不满质问,是否有明文规定注明外国人不能在大马买房居住。
柔佛州移民局受询时,发言人证实已联络上护照持有者,目前案件正在进行调查中。
根据新加坡外交部网站资料,新加坡人人可免签证进入大马长达30天,上述护照的页面盖有社交准证的盖章。
惟一名拥有20年经验的大马律师指出,社交准证可让狮城客到大马旅游,在规定期限内住上几天,但这并不表示可定居于此。
“若大家都可随意居住,那他们和大马公民有何不同?”
律师指出,外籍人士可申请加入大马的“我的第二家园”计划,官网显示,申请者需有至少11万新元(约33万令吉)的流动资产。
这项计划允许符合特定条件的外籍人士获得多次入境社交签证,以便长期居留在马来西亚。多次入境社交签证有效期限为10年并可以更新。
根据这项计划的官网资料,申请这项计划的条件就包括申请者需证明自己有足够的经济资源,无需求职或向政府寻求支援就能在大马居住,50岁以下者须证明月入超过一万令吉(约3300新元)并拥有超过50万令吉(约16万新元)的流动资产,50岁以上者则需超过一万令吉的月入和超过35万令吉(约11万新元)的流动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