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16日讯)砂拉越首席部长拿督巴丁宜阿邦佐哈里要求,上诉庭在审理案件时,必须至少有一名法官是来自砂拉越或沙巴的法官。
他说,这是早在1963年,马来西亚协议指导委员会讨论的事项之一,但是到了今天,尚未实现。
他表示,大马的司法体系有西马高庭与砂沙高庭之分,如果案件带到上诉庭,尤其是相关案件涉及砂拉越或沙巴,应该有一名法官是来自沙巴或砂拉越,原因是只有砂拉越人才能理解砂拉越人民的文化。
他强调,关于这一点,砂拉越必须认真看待,以便能够以非常有条理方式管理自己。
阿邦佐哈里昨晚出席砂州级达雅节庆典晚宴时,这样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