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独立大学(非营利)有限公司(简称“独大”)郑重呼吁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归还独大从1999年至2006年拨出给董教总教育中心的42万元贷学金款项。
“我们强烈要求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能在近期内归还该笔款项。倘若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仍然故我,不予理会,独大理事会不排除采取必要的法律行动以索回有关款项。”
独大今日在文告中指出,该笔款项是在1998年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要求下,独大应其要求而委托其处理,名为《新纪元学院独立大学有限公司毕业生大学贷学金(中国-中文系)》。
文告说,当年在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的建议下,独大以有利于华文教育发展为前提及基于双方的负责人多是双重身份的友好关系,分别拨出总共42万元的款项予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作为设立及办理《新纪元学院独立大学有限公司毕业生大学贷学金(中国-中文系)》用途,让符合资格的学生申请到中国大专院校就读中文系。
分别拨出总共42万元的款项时间,包括:
1.1999年3月7日,第1次拨款12万令吉
2.2003年12月25日,第2次拨款 10万令吉
3.2005年7月25日, 第3次拨款 10万令吉
4.2006年4月25日,第4次拨款 5万令吉
2006年6月25日,第5次拨款 5万令吉
文告指出,根据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的《新纪元学院独立大学有限公司毕业生大学贷学金(中国-中文)的结存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共贷出款额4万4994令吉, 现存款额是37万5006令吉。
“报告也显示,自2012年之后此贷学金即没有再运作或发出,此贷学金的存在已无意义。因此,独大理事会议决,去函向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表达有意撤回以自行管理该笔款项,并要求后者归还有关存款。”
“虽然独大多次去函要求撤回有关款项,但对方屡次拒绝退还。”
文告指出,有鉴于此,独大理事会决定发此文告,向社会人士交代有关此款项的去向,并再次吁请董教总教育中心有限公司董事会,1.立即归还现有存款37万5006令吉、2.提供尚欠款项4万4994令吉的学生贷款细目表、3.提供有关学生贷款的合约、付款单、收据、4.归还贷款等相关文件、5.提供借贷学生的详细联络资料,包括住址、工作地点、手机号码、住家电话、邮 箱地址等等、6.其他有关此项贷学金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