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SRC国际公司案续审,控方第35名证人退休基金局(KWAP)副主席(法律和秘书事务)阿兹丽达认同,政府的担保书并非是指示该局提供贷款。
她在接受辩方代表律师哈文德吉星交叉盘问时也认同,KWAP是在政府同意担保第二笔20亿令吉后,方批准贷款。
“这就像是一个证明,即政府不会食退出交易(back out)。这宗交易将会(在政府于2011年8月23日发出担保书后)继续。”
惟,她指出,当时任财长纳吉同意及签署SRC国际公司第二笔贷款时,她并不在场。
早前,控方第29名证人KWAP固定收入部门副主席助理阿米鲁证实,该局曾在财政部的要求下,在未接获政府担保书的情况下事先发放20亿令吉的贷款予SRC国际公司。
他当时表示,信函还要求KWAP考虑,先放贷,并由财政部提交同意书(akujanji),以便在最迟10天内提交“政府担保书”;他证实,这是首次发生这样的情况。
此外,阿兹丽达认同,当KWAP首席执行员批准了一份投资申请后,投资小组若发现可疑之处,依然可以质问首席执行员。
证人称,当投资委员会签了投资计划书后,则作为委员会主席的KWAP首席执行员将把贷款申请带上投资小组会议呈现。
她提到,在有关SRC申贷的投资小组会议上,其中一两名小组成员的确在会议过程中,提出了一些疑问,其他成员则会表达自己的观点。
“投资小组要小组主席和KWAP首席执行员与1MDB的首席执行员和主席会面。”
她认同哈文所言,即小组对于投资或发放贷款事宜一直都很谨慎。
她表示,2011年7月5日的会议上,投资小组议决,固定收益部门的总监将与KWAP主席一同收集更多关于SRC国际公司的资料,包括公司的宗旨、营运资金及投资规划等。
另外,证人也同意,投资小组并没有被催促批准贷款,因为该小组召开了数次的会议,才批准了贷款。
阿兹丽达说,投资小组在2011年7月19日召开了特别会议,讨论贷款事宜;不过,她并没有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