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涉7项SRC国际公司控罪案续审,第28名证人首相署经济策划局能源组前主任卡玛丽雅揭露,一马发展公司(1MDB)曾致函财政部申请30亿令吉的拨款,以成立子公司SRC国际公司。
现年61岁的卡玛丽雅在接受莫哈末阿斯洛夫副检察司盘问时指出,在她去年强制退休前,曾在首相署经济策划局就任副主任,负责处理各个政府部门的拨款申请。
她表示,一马发展公司是在2010年8月27日,向财政部提出上述拨款申请。
“这是一马公司向财政部长和首相(纳吉)所提出的申请,之后转发给经济策划局。而有关信函是由(时任)一马公司首席执行员拿督沙鲁阿兹拉所签署。”
“那份信件内容是申请30亿令吉拨款来成立SRC国际公司。”
她直言,这封信函的惊人之处在于,它并非来自部门的所提出的申请,而是一家公司。
卡玛丽雅指出,在该局收到相关信函后,其前上司,即经济策划局主任诺利亚阿末,在钱首相署部长丹斯里莫哈末耶谷的指示下,吩咐她研究该申请。
她坦言,有关30亿令吉的拨款申请很难处理,因为该单位通常不会处理来自首相的申请。
“我们最终只批准了2000万令吉款项来成立SRC国际公司,以研究煤炭和铀(uranium),惟开采天然气和石油则未获支持,因为国油已将此作为策略资源,至于铁和铝则建议保留给私人界。”
她也在2010年10月12日准备一份备忘录,支持一马公司成立SRC国际公司的提议。
卡玛丽雅较后接受纳吉代表律师哈文德吉星交叉盘问时指出,该局认可SRC国际公司的成立宗旨,相信这笔2000万令吉拨款,能够保障国家能源。
她说,时任首相纳吉和莫哈末耶谷已数次过目该备忘录,并同意支持一马公司的提议。
辩方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询问,纳吉是否接受她的意见,拒绝一马公司的30亿令吉拨款时,证人对此表示同意。
沙菲宜进一步询问,纳吉是否在该单位严正研究该提案后,尊重和接受她的意见时,证人也同意。
她也同意,纳吉只是要求该局研究相关提案后,再告诉他意见。
她也说,虽然该局必须向首相署汇报,但他们在探讨提案时,依然是独立的,只是一些事情需请示首相署。
沙菲宜询问,一马公司的提案信函是重要,而非草率的措施时,证人对此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