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3日讯) 槟城消费人协会乐见政府将制订的独立的《烟草控制法令》,该会数十年来都在呼吁控制烟草,并愿意用其经验和卫生部合作。
槟城消费人协会主席莫哈末依里斯今日发文告指出,该会认为草拟《烟草控制法令》应与其他法律的草拟或修订同步进行,尤其是有关香烟走私的。
“在这方面,我们呼吁对涉及买卖走私烟者实行强制坐牢、没收货物和财产。”
他说,《烟草控制法令》将取代被莫名其妙地归入《1983年食品法令》里的《1993年烟草产品控制条例》,希望卫生部将封堵《烟草产品控制条例》里的所有漏洞。
他表示,多年来《烟草控制条例》经过多次修订,包括2009年1月实行在烟盒印上警告图片。当时规定图片占烟盒正面的40%,背面的60%;2014年1月,正面的图片增加到50%,背面不变,正面和背面的警告文字分别保留为马来文和英文。
他指出,烟盒上禁止出现“轻度”、“温和”、“低焦油”、“优质”和“全味”之类误导人的描述词,但仍然没能阻止烟草公司绕过禁令,使用创意的和花哨的名称,如“先进的混合产品”、“双爆破”和“破冰”等。
此外,他说,由于很多国家禁止在公众场所吸烟,烟草公司就想别的方法来使人对尼古丁上瘾,如嚼烟草;最近还介绍用“加热不燃烧”的吸烟方式,然而研究发现并证实抽这种烟也不利健康。
“《烟草控制条例》对香烟的定义是:任何全部或部分含切、或切丝、或制造的烟草产品或其代替品,是用一张或多张纸卷起来,而且可以立刻就抽吸的,但此定义过于狭窄了。”
他认为,草拟《烟草控制法令》时,必须把香烟的定义扩大到包括所有含烟草成分、含尼古丁,或任何像烟草产品那样使用的产品,除非是用于医疗用途,这也必须是由医生开的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