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8日讯)前首相纳吉SRC弊案的2名证人证实,他们曾经收取纳吉两张分别为10万令吉及5万6500令吉的支票,替纳吉位于吉隆坡大使路的私邸,进行装修及安装蓄水箱工程。
ABS Trendmaster公司设计师祖卡南与Moz(马)私人有限公司的前水管工人扎卡利亚,也在庭上核实了他们所收取的支票。
两人也是本案的第6、第7名证人,他们证实,这两家公司早前被证实分别在2015年2月12日及24日,收取纳吉通过大马伊斯兰银行户头,所开出的两张支票。
祖卡南接受主控官莫哈末赛夫丁副检察司主要盘问时表示,ABS Trendmaster公司是在2006年成立,而他本身在2014年8月或9月,接到首相私邸管家阿米鲁的来电,委托他为纳吉的私邸修建橱柜和储藏室。
他说,当时他是在大使路附近的Shell油站与阿米鲁会面,而后者携带他前往纳吉的私邸,他便在庭院测量储藏室的范围,估算整个工程费用是23万4000令吉或24万3000令吉。
“我们把价格电邮予阿米鲁,在收取5万令吉的订金后,我们便动工。起初谈好在4个月内完工,但我们在2至3个月内便竣工。”
他指出,该公司之后收到一张10万令吉的支票,志期为2014年12月12日,而他之后前往马银行实达阿南分行汇入该张支票。
祖卡南较后接受纳吉代表律师沙菲宜的交叉盘问时表示,他不曾进入纳吉私邸,只是在庭院工作。
“我建了一个储藏室,用来挂衣服,储藏室内也有一个小厨房,但不是用来煮食,是个喝水的地方。”
他提到,除了该储藏室,他也有修理垃圾置区,以及警卫室。
扎卡利亚表示,他在2015年初,在纳吉位于大使花园的私邸,装置一个玻璃纤维的蓄水箱,之后收到款额为5万6500令吉的支票,作为工程费用。
他说,相关工程是要解决水供的问题,而该工程也在2015年初完成。
询及如何处理有关的支票时,扎卡利亚则表示,当时他已将有关支票存入银行,之后就全部花光了。
当辩方律师沙菲宜交叉盘问,装置蓄水箱是奢侈或是必要的,扎卡利亚则表示是必要的。
沙菲宜较后在庭外接受媒体访问时指出,两名承包商在纳吉私邸安装衣柜及蓄水箱是必要开销。
他坚称,控方根本无需传召这两名承包商证人,来证明其当事人的控罪,因为只要金钱来源是非法,无论是用在好或坏的用途,依旧是非法。
辩方反对第6证人出庭供证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所涉及7项SRC国际公司洗钱和失信案今午续审,辩方律师法汉反对,控方传召第6名证人祖卡南出庭供证,并质疑控方的用意是否要祖卡南指证其当事人曾收到及使用该款项。
本案第6名证人祖卡南是ABS Trend Master有限公司的室内设计师,同时该公司也是纳吉的大马伊斯兰银行户头发出的15张支票中的其中一个接收单位,该公司在2015年2月12日曾收取10万令吉的支票。
辩护律师沙菲宜也质疑,控方传召证人祖卡南有何用意。
然而,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表示,祖卡南所提呈的证据是可以被接受的,因为这可以证明洗钱过程的非法收益内容。
副检察司莫哈末赛夫丁解释,纳吉是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金融法令及非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b)条文下,被控3项洗钱罪名,因此,收到上述支票的证据,有助于证明洗钱罪名。
拿督希旦峇兰副检察司也表示,提呈这项汇款证据,是为了证明金钱的动向以及使用。
最终,高庭法官纳兹兰驳回辩方律师的要求,认为祖卡南的供证是可被接受,并且与案情有关联,允许控方传召第6名证人祖卡南出庭供证。
较早时,基于控辩双方不约而同地向法庭申请展延明日(19日)的审讯,法官纳兹兰宣布,将原订于明日的审讯展延至下周一(22日)进行。
今早缺庭的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也出现在今午的审讯。
汤米汤姆斯向法官指出,他与检控团队明日必须出席一项重要会议,该会议皆是讨论分拆总检察长和检控官权力的课题,因此要求延期。
同时,纳吉的代表律师则说,其辩护律师团在明日需参加一项重要会议,因此明日也无法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