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 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首席辩护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表示,虽然控方有证据举证纳吉在大马银行拥有银行户头,惟这并没有任何争议性,问题是纳吉是否知道这些资金源属非法。
他指出,银行户头可以有许多交易,惟问题是其当事人纳吉知不知道发生什么事,以及是否知道这些资金来源属非法,这是基本的理据。
“钱汇入我的户头,并不意味著我真的知道这些钱是来自非法来源。”
沙菲宜是针对记者媒体询及控方第二位证人,即是国家银行分行经理阿兹祖指国行从位于拉惹朱兰路的大马银行分行获取8份文件,包括纳吉的4个银行户头的资料,以展开调查工作后,今日在审讯休庭后,在记者媒体的围访下,如是表示。
他表示,并不是其当事人纳吉需证明资金是否源自非法来源,而是控方必须证明纳吉是同谋(即是涉及接受非法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