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 “种种交易记录显示,粉红钻戒的确是以一马发展公司资产来购买!”
武吉安曼政治部反洗黑钱及恐怖活动融资部主任拿督卡立阿兹兰高级助理总监今日发布文告表示,经过警方追踪调查之下,确定该市值逾2300万美元(约9400万令吉)的粉红钻戒的交易记录,是以一马发展公司资产向一名纽约金饰商人购买而来。
他说,尽管警方没有在取缔行动中搜获这枚钻戒,但种种证据已能确定这项交易记录。
根据报导,财政部副部长阿米鲁丁日前在国会《2019年关税局(修正)法案》进行辩论时,回复升旗山国会议员黄汉伟在二读辩论时询问表示,一名携带粉红钻石及其它珠宝入境我国予某VVIP妻子的销售代理,在离开我国时带走了珠宝,并亦向关税局申报,足见VVIP妻子不曾购买那些珠宝。
惟副财长并未提及有关VVIP的妻子是谁。
随后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称,有人因误信谣言而向她道歉,而她选择原谅这些人。但罗斯玛认为,散播谣言毁谤她的造谣者应该向人民道歉。
美国司法部早前曾指大马富商刘特佐将价值1亿令吉的22克拉粉红钻石,送给“一号官员夫人”,但是前首相纳吉较后表示,其夫人罗斯玛未曾收过这份礼物。 “当我问我妻子的时候,她说这原本应是要送给她的礼物。但她从未拿到。”
粉红钻戒课题 潘俭伟促纳吉坦诚
财政部长林冠英的政治秘书潘俭伟,促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粉红钻戒的课题上坦诚。
他说,其妻子拿汀罗斯玛确实曾动用一马发展公司(1MDB)资金,购买价值约2700万美元的粉红钻石,纳吉不应再混肴视听。
潘俭伟今日发文告说,纳吉不停否认罗斯玛购买粉红钻戒,且继续编出不同版本的故事瞒骗公众。
他说,美国司法部2017年6月15日的控诉文件中,早已证明上述事件属实。“报告显示,这枚钻戒是从纽约钻石设计师罗莱因处购买。”
他指出,2013年7月5日,罗莱因与刘特佐、罗斯玛在名为“Topaz”的豪华游艇见面,地点在法国摩纳哥水域。这艘147公尺长的游艇,是由刘特佐花费250万欧元租用7日,全由一马发展公司买单。
“在游艇上,罗莱因与朋友向刘特佐、罗斯玛展示22克拉的粉红钻戒,还讨论其设计。”
“2013年9月28日,罗莱因再次与刘特佐、罗斯玛会面,地点在纽约文华时代华纳酒店。其时,罗莱因向后两者展示钻石项链设计图。”
潘建伟指出,罗莱因已分别在2013年7月3日、2013年7月31日,就2300万美元的钻石、430万美元的钻石项链开发票。
“据美国司法部的诉讼证据,支付上述发票金额的资金,皆来自已汇入纳吉大马银行个人账户的26亿令吉。”
“最后,罗斯玛于2014年3月7日,透过其香港朋友的托运,拿到粉红钻戒。”
潘俭伟讽刺纳吉,在此丑闻中,还经由“bossku”口号扮演受害者角色,试图漂白其利用一马发展公司洗黑钱的事实。“纳吉夫妇若是无辜,大可否认美国司法部的诉讼,但他们为何迄今没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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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实“重要人物”妻没买粉红钻戒 罗斯玛:选择原谅误信谣言而道歉者
(吉隆坡10日讯) 随著日前当局证实“重要人物”的妻子没买粉红钻戒后,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今日称,有人因误信谣言而向她道歉,而她选择原谅这些人。
但罗斯玛认为,散播毁谤她的谣言者应该向人民道歉。
“我的丈夫(曾)是国家领导人,而我(罗斯玛)作为他(纳吉)的妻子,我也与他(现在)同样面对遭遇。”
但她称,为了人民和国家的福祉,她会视这一切为阿拉给她的考验。
她今日在吉隆坡地庭面控后,受询及粉红钻戒课题时,发表上述谈话。
她说,她们已经多番解释,但人民选择相信那些针对她与夫婿纳吉的不真实“故事”,这使得人民感到痛苦,因选择了被欺骗。
“散播谣言者一直不断重复说一样的故事,我(罗斯玛)以为人民有能力去分辨事实,但不知道什么原因,很多人却选择相信谎言。”
罗斯玛表示,她被牵扯进很多纠纷,但她会面对一切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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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收取500万贿金 罗斯玛不认罪
(吉隆坡10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今天再度因砂拉越学校太阳能计划而被控上法庭,她面对收取500万令吉贿金,但她否认罪名。
控状称,罗斯玛涉嫌在2016年12月20日于吉隆坡大使路花园住家索取Jepak控股私人有限公司董事经理赛迪亚邦三苏丁给予500万令吉的贿金,协助该公司获得价值12亿5000万令吉的369所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板工程,让教育部直接谈判颁发工程。
罗斯玛因而触犯反贪污委员会第16(a)(A)条文(受贿),在第24(1)条文定罪。一旦罪成刑法为监禁不超过20年、罚款为贿赂金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罗斯玛昨日因涉嫌砂拉越学校安装太阳能计划工程受贿的弊案而反贪污委员会逮捕,并在今早被控。
吉隆坡地庭允许罗斯玛无需再额外增加保释条件,而控罪在5月10日从地庭移交至高庭审理。
罗斯玛身穿绿松色的马来服装及头巾,乘坐是在今早8时50分左右,乘坐一辆黑色的宝腾将相抵达法庭,而儿子季平也陪同。
去年11月15日,罗斯玛因砂拉越学校安装太阳能计划弊案被控上庭,分别面对2项及4项控罪。惟她否认控罪。
根据控状,罗斯玛是协助日拔(Jepak)控股有限公司,获得教育部在砂拉越州的369间学校进行混合式太阳能电供工程,而这项工程计划的合约总值12亿5000万令吉,而罗斯玛可获得合约的15%酬劳,即1亿8750万令吉。
第二项控状,指罗斯玛于去年9月7日在其大使路住家收取惹拔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赛迪阿邦三苏丁的150万令吉贿款,作为惹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两项控状皆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价值为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