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8日讯)联邦直辖区部长卡立沙末指出,该部有意制定有关重建老旧建筑及改造城市的法令。
他说,目前,我国有关城市改造的法令仅以《1976年城乡规划法令》为指南。
他表示,这个指南包括4个类别,即城市重建、城市修复、城市维护及城市更新。
“就大马的现况而言, 至今,并没有一个特定的法令改造城市。因此,我们需要制定一个相关的新法令。”
卡立沙末是在国会问答环节中,回答行动党武吉免登国会议员方贵伦的提问时,如是说道。
方贵伦是询问政府是否有意效仿香港及新加坡,制定有关重建城市的新法令。
此外,卡立沙末表示,希盟将继续以交叉补贴方式发展房屋计划,但将在更透明的情况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