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5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今日因身体不适,缺席砂拉越学校安装太阳能计划弊案的过堂。
此案的过堂今早9时在高庭进行,辩方团队和检控官纷纷进入高庭法官柯林劳仁斯的内庭。
之后媒体被告知,法庭要看罗斯玛缺席的医药证明,因此将案件展延3小时。
到了中午12时开庭,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加吉星将罗斯玛的病假单和身体不适无法出席庭讯的证明呈给法官。
加吉星说:“她今日不舒服,不能前来法庭。”
接著,拿督莫哈末杜苏基副检察司口头申请将这宗贪污案移交至第二高庭,由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审理。
“这是因为罗斯玛面对的洗黑钱案、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贪污案,以及罗斯玛前助理利扎曼梳的贪污案,将由第二高庭审理。”
不过,罗斯玛的另一名代表律师拿督阿克柏丁反对控方的申请,认为控方需要做出书面申请。
法官柯林劳仁斯定于本月23日聆审有关申请。
去年11月15日,罗斯玛因砂拉越学校安装太阳能计划弊案被控上庭,分别面对2项及4项控罪。惟两人皆否认控罪。
根据控状,罗斯玛是协助日拔(Jepak)控股有限公司,获得教育部在砂拉越州的369间学校进行混合式太阳能电供工程,而这项工程计划的合约总值12亿5000万令吉,而罗斯玛可获得合约的15%酬劳,即1亿8750万令吉。
第二项控状,指罗斯玛于去年9月7日在其大使路住家收取惹拔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赛迪阿邦三苏丁的150万令吉贿款,作为惹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两项控状皆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价值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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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03月28日
罗斯玛申请暂缓令 19日审理
(吉隆坡28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针对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舞弊案移交至高庭审理提出的暂缓令申请,高庭定于今年4月19日审理。
代表控方的傅依婷(译音)副检察司今日在此案于高庭副主簿官拉惹沙里尔面前过堂后,告诉媒体法庭所定下的日期。
今年3月20日,地庭法官阿兹曼在得知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批准此案移交高庭审理后,便将此案移交高庭。
2018年11月15日,罗斯玛在地庭面对2项涉及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控罪,她被指涉嫌索贿1亿8750万令吉及受贿150万令吉,惟她皆否认有罪。
罗斯玛是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下被控,可在相同法令下第24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至少5倍于贿款金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罗斯玛代表律师是拿督阿克伯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