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 政府今后将不会在任何湿地保护区发展工程。
能源、科技、科学、气候变化与环境部部长杨美盈指出,就算获得环境影响评估报告(EIA)的批准,湿地也不会发展工程。
她说,政府作出上述决定,是为了保护我国的湿地区。“原则上,我们将考虑重新探讨及改进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指令。”
杨美盈是于今日, 在国会下议院部长问答环节,回答行动党居銮国会议员黄书琪询及政府是否会批准被列为湿地保护区的蒲莱河进行工程发展时,这样指出。
她说,迄今,马来西亚共有7个湿地保护区,即是位于彭亨的贝拉湖;在柔佛的丹绒比艾、龟咯岛和蒲莱河;在砂拉越的古晋湿地国家公园;沙巴亚庇及昔加末湿地。
她表示,目前多达38个发展项目需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及环境局的批准,包括建设隧道和桥梁、人造湖,以及在环境敏感区的填海工程等。
“在环境敏感区的发展项目除了受到相关执法单位的监督,也必须经过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程序。”
采取措施预防污染
她提到, 发展商必须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污染的措施,以符合评估报告所规定的批准条件,确保生态系统不会构成任何威胁。
她说, 若在发展项目中发生污染事件或遭破坏,该部将援引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A条文,向发展商采取法律行动,发展商需要承担所有恢复该地区的费用。
她补充,政府会致力于加强执法,以对付破坏环境素质行为的违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