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讯)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针对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舞弊案移交至高庭审理提出的暂缓令申请,高庭定于今年4月19日审理。
代表控方的傅依婷(译音)副检察司今日在此案于高庭副主簿官拉惹沙里尔面前过堂后,告诉媒体法庭所定下的日期。
今年3月20日,地庭法官阿兹曼在得知高庭法官科林劳伦斯批准此案移交高庭审理后,便将此案移交高庭。
2018年11月15日,罗斯玛在地庭面对2项涉及砂拉越369间乡区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控罪,她被指涉嫌索贿1亿8750万令吉及受贿150万令吉,惟她皆否认有罪。
罗斯玛是在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下被控,可在相同法令下第24条文被治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及罚款至少5倍于贿款金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更高。罗斯玛代表律师是拿督阿克伯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