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打灵再也20日讯)联邦首席大法官丹斯里理察马拉尊表示,宪法基础是法治(rule of law),而不是法制(rule by law)。
“我希望法官们继续保持宪法的有效性,谨记最大的挑战是,我国宪法的根本基础是法治,而不是法制。”
他表示,可悲的是,当法官指说只是依照法律照章办事,却没有意识到法治精神,法官应该记住这一点。
丹斯里理察马拉尊是今日在马来亚大学,为宪法专家拿督赛沙林教授推介其新书《我们的宪法》新书推介礼上,如是表示。
他理解,法治和法制的前提意味著民主在我国是如何得以维持的。
此外,即将于4月12日任期届满的理察马拉尊,被问到其任期是否延期时,则任三缄其口。
《我们的宪法》新书推介礼出席者还包括沙巴与砂拉越首席大法官黄达华、马来亚大学法律系副教授佐翰山苏丁等司法界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