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3日讯) 水务、土地及天然资源部长西维尔指出,虽然彭亨州开采铝土矿的禁令将在今年的3月31日截止,但这也并不意味著开采活动就可在4月1日开始。
他说,根据1994年矿物发展法令,所有于2016年1月发出的禁止营运指示被撤回后,才能够重新启动开采工作。
他今日在国会媒体室召开记者会时说,政府只会在所有利益相关者做好准备执行标准作业程序后,才撤回禁止开采活动的指示。
他强调,这是为了彭亨州的矿物开采活动可以更长久。
他说,该部已经开始执行这项标准作业程序,包括对整个开采活动拟定严禁条件,从开采行动前期、中期及后期都受到限制,也包括恢复计划、货运及码头的库存处理。
他说,地质矿务局在业者符合所有条件,尤其是环境评估报告之前,不会发出开采准证。
他指出,该部将会在3月31日发出通告,邀请相关组织与单位出席在4月14日于关丹举行的公听会。
“公众也可以从3月31日起,可通过水务、土地及天然环境部的官网读取标准作业程序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