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6日讯)高庭去年谕令大马政府支付超过1120万令吉予The Edge Communications私人有限公司,作为内政部于2015年冻结两份报章出版准证3个月的赔偿,政府今日就此裁决提出上诉。
代表内政部秘书长和内政部的高级联邦律师陆意清,在高庭上诉及特别权力组法官拿督诺丁哈山于内庭进行案件管理后,在庭外受询时表示,政府的立场是不应该支付任何赔偿。
“我们要知道(高庭)助理主簿官(诺阿兹林)如何决定赔偿金额和其考虑的因素。”
她披露,The Edge也就主簿官拒绝批准该公司所要求的严重损害赔偿,向高庭提出上诉。
陆意清指出,在上诉案开始聆讯前,他们会先取得诺阿兹林此前估算赔偿金和她所考量的因素。
The Edge代表律师拉惹艾琳说,法庭择订此案于3月26日进行案件管理。
高庭是在去年12月17日,谕令内政部秘书长和内政部必须赔偿《The Edge》财经周刊和《The Edge》财经日报的收入损失赔偿共1126万350令吉。
当时,高庭也逾令内政部和内政部秘书长必须从2015年7月27日起,每年支付4%利息,直至整起诉讼审结为止。
The Edge媒体集团因连番追击揭露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资金流向,而遭内政部在2015年7月27日冻结两份报刊的出版准证为期3个月。
联邦法院在2017年8月9日裁定,The Edge可就其两份报章被冻结出版准证,而蒙受亏损一事向内政部索偿,驳回内政部和内政部秘书长欲推翻上诉庭批准The Edge索偿的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