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1日讯)16名巫统前党员今日获得准令,以针对高庭和上诉庭驳回他们挑战巫统合法性的司法审核申请,而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
由东马大法官拿督斯里黄达华为首的联邦法院三司,今日一致批准这16人的上诉准令申请。
黄达华是基于两个法律问题批准这项上诉准令申请, 其中一个问题是,1966年社团法令第18C条文,是否适用于任何法庭的管辖权,以接受任何有关政党事务的起诉、申请、质疑或诉讼,而逾越联邦宪法第121条文。
另一个问题是,联邦法院在社团注册局对砂国民党(SNAP)署理主席拿督金古的案件裁决是否依旧是个好的案例,相比其他案件的裁决,如士毛月再也私人有限公司以及印裔妇女英迪拉的孩子单方面改教的案件。
16名起诉人分别是沙里胡丁、诺奥哈利米、玛丽雁、莫哈末哈法米、沙哈鲁丁、阿扎依、诺玛拉瓦蒂、拉蒂安娜、莫哈末拉阿菲、努鲁哈娜、卡玛鲁、莫哈末西卡玛、慕扎扎米、诺利占、罗哈妮和莫哈末哈菲兹。
他们是在2018年3月5日发表声明,要求撤销社团注册局让巫统展延党选一年的决定。他们也要求社团注册局解散巫统,并停止巫统所有的活动。
高庭在去年4月27日驳回这项申请,尽管再上诉到上诉庭,上诉庭也在同年11月5日驳回上诉,维持高庭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