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1日讯)面对4项控洗黑钱和虚报所得税资料的资深律师丹斯里沙菲宜阿都拉,今日在高庭暂时取回护照,以便前往澳洲悉尼办案。
沙菲宜的代表律师拉末哈兹兰向高庭表示,其当事人将在本月22日至25日前往悉尼办理一宗刑事案后,高庭因而批准暂时将护照归还沙菲宜。
沙菲宜也出席今日案件的过堂。
拉末哈兹兰也表示,其当事人也将于3月1日至3日前往印尼雅加达处理事务。
控方的阿再尼占副检察司没有对此提出反对。
法官劳伦斯科林批准今日暂时将护照交回沙菲宜,而沙菲宜必须在3月5日将护照归还给法庭。
沙菲宜是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案件的代表律师。
沙菲宜于去年9月13日分别在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a)条文(AMLATFA)和2001年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不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AMLATFPUAA)下,面对4项罪名,涉及数额共950万令吉,惟他否认有罪。
根据首两项控状,沙菲宜分别涉嫌在2013年9月13日和2014年2月17日,接收属于纳吉的两张支票,数额分别为430万令吉和520万令吉,并存入私人银行户头,此举触犯反洗黑钱及恐怖主义融资法令第4(1)(a)条文。
另外两项控状则指,沙菲宜分别涉嫌在2015年3月3日和6月29日,申报2013年和2014年所得税报表时,没有申报从纳吉处获得的430万和520万令吉收益,已经违反1967年所得税法令第113(1)(a)条文,并抵触反洗黑钱、反恐融资及不法活动收益法令第4(1)(a)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