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20日讯)因参与2015年抗争到底集会发表煽动言论而被判监禁8个月的中路州议员法鲁拉兹,今日在上诉庭被改判罚款1800令吉。
以法官拿督乌米卡顿为首的上诉庭三司,将39岁法鲁拉兹的刑罚,从原本的监禁8个月改为罚款1800令吉。
“法庭因此批准法鲁拉兹针对监禁8个月所提出的上诉,并将其刑罚改为罚款1800令吉,若不缴付罚款则将以监禁6个月取代。”
另两名承审此案的上诉庭法官为拿督哈敏达和拿督锺贤光(译音)。
法鲁拉兹也是诚信党青年团副团长,他今日在上诉庭闻判后立刻感谢上苍。
法鲁拉兹是被控于2015年2月21日下午4时30分,在吉隆坡国企十合前发表煽动性言论而被控。
在1948年煽动法令第4(1)(b)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罚款5000令吉或监禁2年,或两者兼施。
结果地庭宣判他监禁8个月,而高庭过后也维持地庭判决。因此,法鲁拉兹向上诉庭提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