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5日讯) 前首相夫人拿汀斯里罗斯玛被控在砂州乡区学校太阳能项目中索贿和行贿一案,控方今日申请,要求让将本案与罗斯玛的特别助理拿督里扎曼梳所涉及相同案件,一同审理。
领导检控团的联邦法院前法官拿督斯里哥巴斯里南向法官科林劳伦斯表示,控方于上周三(6日)在刑事程序法典51A条文下,提交了转移案件的申请。
里扎的代表律师利达阿达则表示,不反对控方的申请,法庭择定于3月14日案件管理。
罗斯玛与里扎是在去年11月15日,因砂拉越学校安装太阳能计划弊案被控上庭,两人分别面对2项及言1项控罪。惟两人皆否认控罪。
罗斯玛被控协助日拔(Jepak)控股有限公司,获得教育部在砂拉越州的369间学校进行混合式太阳能电供工程,而这项工程计划的合约总值12亿5000万令吉,而罗斯玛可获得合约的15%酬劳,即1亿8750万令吉。
此外,罗斯玛也被控于2017年9月7日在其大使路住家收取日拔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赛迪阿邦三苏丁的150万令吉贿款,作为日拔控股有限公司直接获得教育部门的砂拉越学校太阳能供应合约的回酬。
两项控状皆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6(a)(A)条文,一旦罪成,坐牢不超过20年,以及不少于贿款总数的5倍或1万令吉,视何者价值为高。
此外,罗斯玛的代表律师反对控方将本案移交至高庭的申请。
副检察司莫哈末杜苏基在此案今天过堂时,如是告知地庭法官阿兹曼阿末。
尽管如此,副检察司莫哈末杜苏基表示,案件移交高庭审理的申请日期已定在3月15日。
他表示,基于此案移交高庭的申请情况还在展延中,还未获得高庭的审结,因此要求新的过堂日期。
此案今日过堂,罗斯玛的代表律师拿督阿克峇丁证实,辩方已经递交了有关移交申请的宣誓书,惟控方尚未给予任何答复。
地庭法官阿兹曼阿末择定3月20日重新过堂。
砂拉越乡区学校太阳能合约舞弊一案今日过堂,身穿紫色碎花马来传统服装的罗斯玛今早9时正,在丈夫纳吉及儿子季平的陪同下,抵达吉隆坡法庭,全程没有对媒体发表谈话。
罗斯玛今日看起来似乎精神不错,态度从容,轻松地与律师交谈,而纳吉及其儿子季平也在庭内聆听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