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城10日讯)财政部促请纳税人在收到内陆税收局的自愿申报特别计划的邮件或电邮后,无需感到担忧,因为仅有在国外开设银行户头的纳税人,才需要参与这项计划。
财政部长林冠英今日发表文告说,若纳税人的国外银行户头有存放在马来西亚的收入但又未申报的话,可以自愿参与这项自愿申报特别计划。
“若收入已经向内陆税收局申报或被征税之后才存放在国外银行户头,这笔资金则被视为合法。”
他说,内陆税收局将会再另外发一封信函或电邮,以取代之前所发的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之信函,避免产生误会。
他也指出,目前,当在国外开设银行户头,外国当局将会要求开设户头者在马来西亚的缴税记录与登记文件。
“在世界各国签署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自动交换资讯系统。”
减免至10%罚款
(AEOI)之下,内陆税收局已经于2018年9月开始陆续获得全球资金资料,特别是存放在国外银行户头的资金。”
换言之,林冠英说,自愿申报特别计划是其中一个解决纳税人将国内所得存放国外银行户头,却仍未向内陆税收局申报的办法。
“因此,这类别的纳税人才需要如信函或电邮所言,必须联络内陆税收局及向内陆税收局申报其相关所得。”
他说,政府已经同意给予宽限优惠,在2019年3月31日前申报,可从原本法定300%罚款减免至10%罚款,若2019年6月30日申报则仍可获得减免至15%罚款。
林冠英:对付不专业官员
财政部长林冠英今日要求内陆税收局采取严厉行动,对付在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中,以不专业、不按照程序办事威胁纳税人的内陆税收局官员。
林冠英在发出文告中,要求内陆税收局严正看待有投诉指部分官员,趁自愿申报特别计划之便,以不专业、不按照程序办事威胁纳税人一事。
他强调,马来西亚对纳税人逾期未缴税的制度与罚款比率一直未曾改变过,仍继续沿用旧体系。
“唯一改变与杜绝的,就是不再像以前半夜全副武装荷枪实弹蒙面闯入纳税人家门搜索。”
无论如何,若纳税人或民众仍对自愿申报特别计划有疑问,可以询问的方法如下:
(i)到临近的内陆税收局办公室询问
(ii)致电内陆税收局热线服务1-800-88-5436或603-77136666(国外热线)
(iii)可电邮至: pengakuansukarela@hasil.gov.my
(iv)联络财政部长的特别官员:拿督黄国成(012-4868838)、En. Mohd Sadiq Noor Azlan(011-12170764)、赵凯彦(019-77056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