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0日讯)吉隆坡高庭将在周二起,聆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面对的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案洗黑钱、失信及贪污的控罪,总检察署首日料将传召9名证人出庭作证。
尽管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要求法庭暂缓周二进行的SRC国际有限公司资金案件审讯的申请,将于明天在上诉庭聆审,不过总检察署已经准备好在案件于周二开审日时,将传召9名证人。
据《马新社》报导,消息人士透露,总检察署已经准备好在开审日时传召9名证人,包括多名政府官员。
“我们已经准备好9名证人,但得胥视审讯当天的进度。我们也准备了证人陈词书,在证人宣读证词后,辩方将进行交叉盘问。”
报导还表示,审讯是否会在周二进行,还得视乎纳吉申请暂缓审讯的结果,上诉庭将在周一聆审此案。
纳吉是在周五(8日)入禀上诉庭,并提呈紧急证书,要求法庭暂缓原定于本月12日进行的7项共4200万令吉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资金案件。
这意味著,倘若上诉庭批准暂缓执行高庭的裁决,则12日的审讯将会展延。
纳吉是因涉嫌滥用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多达4200万令吉的资金,在7月4日被控,面对3项失信罪及1项贪污滥权的罪名;之后,纳吉再在8月8日,因上述相同资金,面对3项洗黑钱罪名。
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将案件择定于2月12日至28日、3月4日至29日之间,聆审纳吉的这7项控状,共计33天。
虽然纳吉代表律师丹斯里沙菲宜要求法庭展延2月12日展开的审讯,但已被法庭驳回,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也向法庭表明,已根据《刑事程序法典》第51A条文,向辩方提呈相关文件,如证人陈词书,而证人也都接获了出庭作证的传票。
涉及金额共4700万
今年1月28日,控方援引《2001年反洗黑钱及反恐融资法令》第4(1)(a)条文,加控纳吉3项罪名,指他涉及的金额共4700万令吉,而纳吉否认有罪。
主控官汤米汤姆斯于周四(7日)向莫哈末纳兹兰提出申请,要求撤销3项洗黑钱控罪,并做出一项释放不等于无罪的谕令。
他提到,他当时是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A)条文、《刑事法典》第418A条文以及《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60条文,颁发转移高庭审理的证书。
然而,鉴于联邦法院在Semenyih Jaya私人有限公司以及英迪拉案件中裁决,汤米汤姆斯正撤销该证书,以便避免任何可能出现的争论,即转移高庭无效。
他认为,纳兹兰能根据刑事诉讼法典第417条文,行使自己的判断力将案件移交该庭审理。
纳兹兰最终批准汤姆斯的申请,撤销纳吉的3项洗黑钱控罪,并将7项有关SRC的控罪转移至该庭审理。
不过总检察署于次日,即2月8日在地庭重新提控纳吉3项洗黑钱罪名。
重新提控3罪 明或移交高庭审理
消息透露,总检察署或将在周一(11日)将纳吉上周重新提控的3项洗黑钱罪名的案件,从地庭转移至高庭审理,并要求与去年8月8日加控的3项SRC案件洗黑钱罪名一并审理。
《马新社》报导引述消息指出,总检察署向控方提呈了3000多页的文件,包括SRC国际私人有限公司的会议记录、证人文件及其他相关文件,并将在整个审讯期间传召50名证人出庭供证。
报导说,前大马律师公会主席兼资深律师拿督苏莱曼已受委为资深副检察官,带领检控团队,而刑事律师拿督西丹巴兰、副检察官拿督依沙莫尤索夫、布迪曼及莫哈末伊扎法汉也是检控团队的代表。
纳吉的代表律师则是沙菲宜,辩方律师团队包括哈文德吉星及莫哈末法汉沙菲宜。
现年66岁的纳吉是我国史上首名被提控的首相,他从2009年4月开始担任首相至2018年5月,任内卷入多宗丑闻,包括一马发展公司(1mdb)舞弊案件等。
截至今年2月8日,纳吉已经面对多达42项控状,惟他皆否认有罪。